街上,原乡手中抱着书,并不看文锦,只轻轻问道。
文锦站住,扭头,不解地看着原乡:“你何以知道?”
“哼,我是谁,你大概忘了!” 原乡不屑道:“锦衣华服,却衣衫不整,嘴角有血迹,走路夹着裆,身上有酒肉之臭,发间有脂粉之香,想白嫖,却挨了揍,我没说错吧?”
文锦刚走两步,又停住,疑惑地看着原乡,试探道:“你,跟踪我?”
“不必,闻香识女人,曾经是我的拿手好戏,虽然久不去青楼,基本素养还是在的,你身上如此浓烈的脂粉之气,有什么好奇怪的?走啊,别耽误我时辰。”
文锦欣慰,这才是原乡,活的,比自己透。
“你是大千岁座上之宾,想白嫖,易如反掌;以你的身手,在青楼挨揍,不可能的,所以,你是伪装的,你,心里苦!”
原乡不管不顾,给文锦做心灵按摩。
文锦愣住,停脚看着原乡,像受尽委屈的孩子。
泪水,顺着脸颊,无声淌下。
伪装、调侃、不屑,玩世不恭、自暴自弃,仿佛劣质的堤坝,并不需要风雨,只需一个小小的蚁穴,便轰然倒塌,滔天的洪水,一泻而下。
世人面前的坚强,被原乡轻轻一刺,破防!
文锦再也不管,再也不顾,任凭泪水,如注!
原乡并不说话,站着静静等他。
许久,才轻轻道:“你哭出来,我们还是兄弟,要是还装,以后不要蹬我的门。”
迈步,往前走去。
文锦跟上,仿佛找到心灵的寄托。
有点恋恋不舍!
可原乡,毕竟不是江湖大哥,他的心灵鸡汤,只有文锦愿意喝。
中午下学,原乡两手一摊,怀中的书掉落一地,却顾不得捡:“答应巧官的酒菜,如何弄?”
原乡的本事,主要还是精神层面的,说到生计,基本还是靠两手一摊。
手中无粮,文锦心中也慌,却故作镇定:“无妨,先往回走,自有办法。”
二人一路往回走,不自觉地双手在身上乱摸,希望能找到分毫银两;偶尔摸到一个硬物,便心中一喜,以为是银子,仔细拿捏,又心中一沉,不过是衣服的皱褶。
路人纷纷侧目,见他二人上下其手,自抚其身,神情古怪,表情丰盈,时而陶醉,时而憎恨,以为两个花痴,无钱同上青楼,在大街上自娱自乐。
原乡终于发现路人异样的眼光,局促道:“锦郎,别做怪样了,别人以为我们疯子呐!”
却见文锦神情凝重,将信将疑,从怀中深处,缓缓掏出一张纸片,随即长出一口气,叹道:“酒菜,有着落了。”
展风飞的名刺!
左边,一座轩敞的大酒楼——乐陶居,文锦拍拍身上的尘土,昂首,走了进去。
乐淘居的酒菜,果然不同凡响,连原乡久病的母亲,都硬朗地下了床,扔掉拐杖,独立走到桌旁,夹了一块肥肉,大快朵颐。
肉,才是良药。
巧官略显矜持,翘着兰花指,一手抓一个肘子,
饕了个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