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煊穿着蓬蓬裙,颐指气使的样子也格外漂亮。左逸阳的意见被驳回,却完全没有生气,他亦步亦趋跟在杨煊身边,时不时地抬头瞅一眼杨煊,偷看他又长又翘的睫毛,心里只觉得满满的都是幸福。
杨煊带左逸阳来到了一家金银饰品店。
这金店相当气派,算是整个小镇里最好的店面了。
杨煊二人进店后,店里胖墩墩的老板立刻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殷勤地跑到杨煊面前:“哦,尊贵的小姐,您一定就是汤姆老板的女儿,妮可小姐了吧!大小姐您和汤姆先生长得可真像,漂亮得像天使一样……”
杨煊脚步一顿:“这位老板,您认识我爸爸?”
“哪里的话呢,我哪是什么老板。”胖胖擦擦汗,“大小姐,这里的老板是汤姆先生啊!”
杨煊和左逸阳都有些惊讶,感情汤姆的“富商”身份并不是个空架子。
不过,这对他们来说倒确实是一件好事。
杨煊清清嗓子:“我来店里,是想挑个项链,送给猎人队的杰克队长。”
“杰克队长吗?呀,恭喜大小姐啦!你们在一起,这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胖胖脸上堆满笑,“放眼我们流云小镇,恐怕也就只有杰克队长能配得上大小姐的美貌了。”
胖胖热情地带杨煊去挑绅士佩戴的项链。杨煊跟在他身后,漫不经心地问道:“哦?杰克很厉害吗?”
“当然!”胖胖说,“杰克队长是勇士,是我们帝国荣耀的吸血鬼猎人!他比骑士老爷们都要高贵!”
胖胖一边说着一边小心翼翼地从橱窗里捧出一款低调而又奢华的项链。
“玫瑰之心。”胖胖自豪满满地介绍道,“大小姐,这是咱们的镇店之宝。您把它送给杰克队长,绝对不辱没队长的身份!”
杨煊懵了:“吸血鬼?嗯?”这是什么生物?
杨煊失忆以来,努力广泛涉猎新鲜事物,但不可避免地,总有一些知识盲区。
“对啊,就是吸血鬼。”胖胖神神秘秘地说,“传说这吸血鬼砍不死,憋不坏。你就是把他剁成十八块,他都能原地复活……但是想想这种怪物,老头子我就觉得恐怖万分哩。杰克队长能把这种怪物杀死,可不是勇士嘛!”
胖胖由衷地比划了个大拇指。
杨煊点点头,捧着“玫瑰之心”一头雾水地从金店走了出来。
左逸阳在店里时扮演着锯嘴葫芦,出了金店就像打开开关一样,滔滔不绝地说:“真是人不可貌相。那个杰克看起来就像是个路人一样,谁知大有来头!拔出萝卜带出泥,我们还弄清楚了这个世界里居然有吸血鬼这种可怕的生物!”
“就在刚才那胖先生说出吸血鬼三个字的时候,我对古堡的调查进度上升了,现在任务已经完成30%了。”左逸阳信誓旦旦地说,“古堡里的怪物,一定就是吸血鬼!”
由于杨煊脑海里没有储备相关于“吸血鬼”的知识,左逸阳便挑起了讲解大任。杨煊认真听了一路,慢慢消化,最后却轻轻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