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虽然不能吃猪肉,但是好歹猪有用,没养这么大也没浪费粮食。
池晏让人给猪做了项圈,以后去打猎就可以牵着猪去了。
这些猪长得还是很威武的,公猪都有獠牙,有点像狮子王里的彭彭,不过不像彭彭背上是黑毛,它们全生都是棕色的毛,很扎手,背上的毛发尤其旺盛,鼻子大,脑袋小。
体型也和现代猪不一样,胸腹肌肉非常发达,屁股小小的,身形一看就很矫健。
跑起来像是一阵风,力气大的普通人拉不住。
有时候两只猪还会一起围猎野羊野鹿,打猎结束,还会从人的手里要吃的。
它们也是要吃肉的。
不过池晏让诺玛把肉煮熟了拌着猪食给它们吃,免得染上寄生虫。
这时候池晏可没地方去找打虫药。
有时候克莱斯特带来的那群魔族也会去树林里抱小野猪回来,小野猪得先跟原本的野猪分开养,跟诺玛相处一段时间后再让它们见面,估计原先的野猪以为诺玛是“妈妈”,以为新来的野猪是自己的“兄弟姐妹”,慢慢也就接纳了。
它们都很依赖诺玛,还会跟在诺玛屁股后面跑,如果有不熟悉的人接近诺玛,它们还会发出进攻般的低吼。
因此诺玛也有了个外号——猪妈妈。
诺玛并不生气,她很喜欢自己养大的小猪。
当猪妈妈没有不好的。
她还可以领着自己养大的野猪们去树林去采野菜,很安全,猪们还会放哨,一般她带四头猪出去,两头守在她身边,另外两头就藏在草丛里放哨,一旦发现危险,就会发出猪叫。
守在诺玛身边的两头野猪,就会拱着诺玛离开。
总之,现在领地里的人都认可,猪是有用的猪,可以吃,但没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