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所热爱的人往往心思也会更单纯些。看到弟弟是跟这种低调有内涵的朋友玩在一起,而不是跟花言巧语的臭小子出去学泡妞,文煜感到欣慰。
文颂捧着脸欣赏帅哥弹唱,语气崇拜:“他很棒吧?”
忽然一下子快要被病魔击溃,忽然一下子又战胜了。吉他弹得好听,人又坚强。多厉害。
文煜笑了,“你也想学?回头让他教教你。”
“我才不学。听说练习多了手指上都会磨出水泡。”文颂很有自知之明,“我吃不了那个苦,看看就行。”
晚些时候蓝岚听说他哥来了,也要过来酒吧喝两杯,兴致勃勃地开着自己的爱车上路,结果开一圈找不到停车的地方,“好笨,还要我去门口接他。”
骂骂咧咧地去迎。
中场休息时间。秦覃放下吉他走回这桌,拿起啤酒自然地和文煜碰了一下。
合不合拍,大多数时候其实见第一面就能知道。
文煜问,“小颂跟你说过他父母的事么?”
“稍微知道一点。”秦覃说。
按照他“稍微……一点”的谦虚习惯,文煜自动理解成弟弟已经把自己的底细向他抖露得差不多,叹了口气说,“别看他乖兮兮的,其实性子很轴。”
“刚把他接回家的时候,他很不愿意跟我们亲近。因为一口冰激凌都差点离家出走。”
外公管得严。在文颂被接回来之前,他们家是不许存零食的。有一天饭点不到,肚子饿了又不好意思说,自己去冰箱里找吃的,只找到冰激凌,就拿出来吃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