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颂看向秦覃。
这段有点长,讲起来耽误吃火锅了。
秦覃自觉将当天的事概述了一遍。
“她现在跟郑东庭过一家了吗……怎么搞的。”
宋青冉皱眉无奈道,“生了孩子应该就更难逃出来了吧。”
文颂试探地问,“高中时候发生的事我能听吗?我马上就成年了。”
“噗,其实也不是什么18禁的事。”
宋青冉说,“她以前对秦覃挺好的,秦覃也救过她一次。”
在那片比沼泽更污浊阴翳的高中里,秦覃身边能说得上话的人很少,但偶尔也有那么一两个。像是宋青冉,又或是她,“不过也就是偶尔见面打个招呼聊几句的朋友关系。她跟郑东庭的弟弟在一起了,后来又被郑东庭看上,强行抢到自己手里的。”
她试图反抗过,第一次有秦覃,郑东庭才进了医院。
但第二次再发生时,她求秦覃不要再插手,自己愿意跟着郑东庭了。
宋青冉也是在本地长大的,当然知道为什么。姓郑的家里做高利贷,在地方算是一霸,养了很多手脚不干不净的人。她家里只是小本经营的温饱生意,不愿意就派一群人去店里砸个稀巴烂。这样循环个两三次,就算当父母的心疼女儿,她自己也不忍心让家人跟着遭罪了。
秦覃救了那女孩一次,就会再救第二次。但是她表明了愿意跟郑东庭在一起,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他都没有再强行干涉的理由。
宋青冉说起那段也是嗤之以鼻,“郑东庭就是条咬人的疯狗,不要脸又不要命,连他那个亲弟弟都不敢招惹。真够憋屈的,自己的女朋友被看上了拱手让人还得忍气吞声。”
文颂认真听完,放下筷子看向秦覃,语气里有感叹,有不可思议,“可你还是去救了她。”
秦覃把滚熟的虾滑捞上来放进他盘里,笑了笑说:“因为我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