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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覃临时变卦。拍摄是明天下午,那明天一早再出发也来得及。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可小助理白跑一趟还得费劲帮他改签航班,走的时候看他的眼神好像在看那个烽火戏诸侯的妖孽。
他却并不把那片江山放在心上,跃跃欲试地问,“今晚还去酒吧玩吗?我不喝酒。”
文颂正回电话,被蓝岚听到也凑热闹说要过来一起玩,连不答应的机会都没有,只得无奈地说,“那不能太晚回家,你明天早上还要赶飞机。”
“好。”秦覃不假思索地答应了。
这是生命中宝贵的一天,他想不应该浪费在无聊的工作上。如果有什么办法能使这一天的光阴不至被虚度,那么一定是跟文颂在一起,才算有意义。
酒吧的灯光与音乐永不停歇,再加上文颂。对他而言,全世界最美妙的东西全部都聚集在这里。
激光灯吊在天花板上,色彩迷幻的光束和光团在每个人身上巡回滚动。今天放的音乐几乎都是大段的乐器演奏,很少有主唱人声。文颂问起这是什么,他回答说,“后摇。”
“是摇滚乐的一种吗?”
“对。”
“听起来有点孤独。”文颂双手搭在他肩上,思维跟着微微晃动的身体同步发散,漫无边际地畅想,“是不是他们每写出一首歌,背后都要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之类的?”
“只是提供氛围而已。”秦覃低声回答,眷恋地蹭着他的额头,“写歌的人没有故事。听歌的人才有。”
秦覃想,他一定不知道自己有多耀眼,站在酒吧的舞池中,就像站在世界中央闪闪发光。
只有在这里,即使人群再嘈杂繁多,文颂总是愿意接受他每一个无所顾忌的吻。
他想要整个世界都知道,自己把最耀眼的星星拥在怀里。但文颂好像并没有那样的情致,抬眼看着他冷静地说,“你觉不觉得自己有点儿不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