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须向你道歉,说了这么多的废话,我只是希望你不要在没有看完这封信之前就把它丢进炉子里。我忘记了这是我第几次提笔,忘记了这是我第几次写同样的话给你,我总是不满意于自己的每一封信,所以我总会重新找个天气很好的日子,花费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平心静气的坐在靠背椅上再写一封给你的信,然后我会变身成一个最挑剔刻薄的评论家,吹毛求疵,鸡蛋里挑骨头,无所不用其极的来批判我的信,我说过了,我希望一切都变得完美。
做这么多,我只希望当你拿到我的信时,你能得到的是最好的,我希望你开心。
我不知道你去了哪里,那把装饰精美的门钥匙把你从我的眼前带走了,它比骑士公共汽车还要糟糕,因为它甚至都不会报站,告诉我你的目的地。
我想我当时倒在血泊里的样子一定狼狈极了,所以你才会连想看我一眼的想法都没有了,对吗?
我保证你再次见到我时我一定会打扮得体,我不想在你面前那么狼狈,你知道的,我希望给你最好的一切。
阳光现在照到了我的笔尖,握着羽毛笔的手指有些暖洋洋的,我会就这样想起第一世时你的笑颜,他和阳光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温暖了我的心底。
你知道我的第一次见到你是什么时候吗?
也许你会回答是在当年你混入孤儿院的晚上,我被吊在刑罚室的房梁上,而你就站在门边,一脸可爱的模样,但那是你第一次见到我,并不是我第一次见到你。这句话说的有些绕口,对吗?希望你不会因此而厌烦我。
我马上就要直奔主题,我第一次见到你时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你要知道那是在伦敦那样的天气下一个难得的好天气。
我站在科尔女士孤儿院的铁栅栏里面,你正好从巷口跑跳出来。金黄色的碎短发小幅度的上下摆动,在阳光下甚至晃花了我的眼睛,你笑的那样明媚,把周围的一切都比了下去,相比来说的我却显得那么微不足道,我穿着灰呢子的捐赠大衣,缩在孤儿院大摆长龙的队伍里,偷偷渴望的看着你,惊鸿一瞥间,你迅速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