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师跟周时阅说着贾家这一家人。
“他们这一家回到村子里,立即就成为村子里人数最多的一家,而且家境也是最好的。按他们村人的话来说,那绝对是荣归故里了。”
周时阅点了点头,“二三十人,在村子里,确实已经是大户了。”
“我去过知临城,”吕颂说,“知临城挺富庶的。”
周时阅也去过。
知临城确实很富有,那里的富户很多,行走在街上,都是锦衣华服,临街的铺子也都热闹得很。
能够在知临城混得好,那应该也是没少赚钱的。
而且,知临城什么都有,环境也好,在知临城住久了,对这里的村子还能适应吗?
长辈既已去世,小辈还举家搬迁回村,实在是有点儿奇怪。
毕竟,对于家中小辈来说,留在知临城肯定是要比回到这样的村子有前程的。
“因为贾家人多,原来的老屋自然就住不下了,但是村子里也没有额外的适合的地。”
军师说了下去,“贾家人看了那座山靠着村子的山脚,他们想要在山脚下建一座新宅院。”
“因为要建新宅子,所以想把那座山重新讨回去?”周时阅倒是听明白了。
“但是,将军大半年前就已经答应过,给他们划一片地,让他们只管建宅子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