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马车,不开窍

程思云忍不住“噗嗤”笑了,“这妹子社恐的性格也就在咱们眼里是优点,但对其他人来说,可能就会被批的一无是处。很多男孩子的妈妈不都经常把那些什么‘嘴巴一点也不甜’,‘没眼色’挂在嘴上吗?幸好二婶不这样。”

白荔之所以对席霜动了心思,也是因为她二婶看上了。

恰好,她也看上了。

娘俩一商量,这才有了后来白荔指使白杨隔三岔五给席霜送东西的行为。

可惜她这个弟弟就是个木头疙瘩,她都做的这么明显了,他竟然还毫无所觉,有一次竟然还吐槽人家小姑娘吃榴莲。

说什么“她竟然说她喜欢吃榴莲,那她可真会喜欢,我也喜欢呢。”

上次让她去送奶茶,说那么难喝的东西她竟然还两眼放光。

这个混小子.

程思云笑道,“要不然你跟小杨干脆挑明好了,就问他喜不喜欢席霜,喜欢就追,不喜欢就算呗。”

“你当我不想跟他挑明?混小子的叛逆期来的有点晚,现在你越是想让他干什么,他越是跟你反着来,尤其是这种人生大事。所以我想着让他俩多接触,看能不能处出感情来。能处出来最好,处不出来那也没办法。”

“对了,最近没怎么看到严珠,她对白杨放弃了?”

严珠是严启瑞的堂妹,严家人很早就来了云溪村,而严珠高中时跟白杨同届,虽然没有同班过,但是也认识。出于对同学的照顾,一开始严珠有问题来找他时,能帮忙解决的他都会帮。

一来二去,严珠就好像喜欢上了白杨。

但这小子是真的不开窍,人家姑娘后来频繁找他,又多番暗示,他愣是没明白什么意思,还直言严珠有点笨,他给她讲过两遍的事情还记不住,还在问,最后他让人准备笔记本,拿笔记下来。

程思云因为有时会跟云溪村的人一起巡逻,听严启瑞说起时都快笑死了。

好在严家人没有非要认准白杨的心思,他们一家虽然都知道,但也没有很看重,反正就是两个小年轻能处就处,不能也无所谓。

白荔对严珠没感觉,怎么说呢?她觉得以自家弟弟的审美,严珠不是他的菜。

当然这话不是说严珠长的不好看,相反,那姑娘一张瓜子脸也俏生生的,很漂亮。

但人跟人之间看对眼,不仅仅是漂亮,还得顺眼,得长在自己的审美上。

比如席霜,她就长在了她的审美上。

当然她再喜欢也没什么用,关键是那臭小子得开窍。

两人在车里对白杨恨铁不成钢,后面的马车上,白杨冲着里面喊了声,“小坏蛋,给舅舅把保温杯拿过来。”

片刻后,用帆布挡风的布帘子被掀开一条缝,一个保温杯被递到了他跟前。

白杨一把抓住,连带着抓住了保温杯上的那只手,凉凉的,滑溜溜的,跟小外甥总是温热的小胖手一点不一样。

他吃了一惊,低头一看,那修长白皙的手指,还用猜是谁的吗。

“松手。”

冷冷清清的声音传来,白杨松开了手,他一脸平静的按开杯盖喝了口热水。

想了想,他回头挑开布帘子,问,“你的手怎么这么凉?竟然比我这坐外面的还凉,你冷吗?要是冷你就回车上去,不用担心他们仨,我能看好的。”

“我不冷。”

“那你的手为什么这么凉?”

“因为我的体质有点偏寒,冬天的时候手脚不容易热。”

两人一问一答,无论是问的还是回答的都相当正式,半点年轻男女摸到手的尴尬都没有。

看起来,好像是这样。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