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打的就是布鲁斯,不对,应该说是蝙蝠侠,但蝙蝠侠离开了哥谭,让下水道里的狂笑多少觉得有些遗憾。
“看来你被抛弃了!”
分身的死亡,被同步到了他这里,通过记忆,狂笑看到了年轻版的闪电侠,一个稚气未脱,却与众不同的闪电侠。
他还没见过哪个世界的闪电侠下手会这么痛快,且毫不犹豫。
刨除已经走上歧路的闪电侠不算,这还是他见过的第一个杀生的闪电侠。
对于狂笑的挑拨,小丑显得很无所谓,反击说道:“你不也被抛弃了吗?”
他知道,心高气傲不适合用来形容蝙蝠侠,但用来形容狂笑,却再合适不过。
以往他扮演的角色,将所有人玩弄于股掌之中,包括招募他的巴巴托斯,看似巴巴托斯是所有人的“主人”,实则他的计划里,有很多都是狂笑的设计。
在狂笑有意无意的提醒下,巴巴托斯错误的以为是自己想出了一个又一个的绝妙主意,一路上的顺风顺水,让巴巴托斯愈发膨胀。
隐藏在这份膨胀之下的,是狂笑从未表露过的内心。
小丑可不认为狂笑想要摧毁宇宙,仅仅只是为了好玩。
好玩是自己才有的想法,狂笑应该还有其它的目的。
具体是什么,小丑还没想到。
“我无所谓啊,他不在了更好!”狂笑显得更加的不在意,“只要他不在,将没人可以阻止我们的计划!”
除了另一个自己,狂笑不将任何人放在眼里,他将自己上一次的失败,归总了一下,认为是信息不匹配导致的失败。
整个多元宇宙中,明面上的宇宙只有五十二个,但如黑暗多元宇宙一样,狂笑知道,有的不仅仅是五十二个,更多的比较零散的宇宙,没有被归类到里面。
那些宇宙比较畸形,看似完整,实则缺少了最重要的东西——故事!
故事可以是由生灵组成的,也可以是事物组成的,但当生灵数量不足,宏大的故事背景,便成了无人问津的舞台,唱的再好也没有用,台下没有观众,便不会有人去关注他们。
但事物不足,无法支撑起故事的厚重,舞台也没了,只有一些演员,自编自导着某些戏剧。
畸形的宇宙中,没有那么多的故事,便成了角落里,已经被遗忘的存在。
但,虽然被遗忘了,不代表它们不存在,上面的一些人,必要的时候,还是可以拉出来遛一遛的。
叶晓找来的帮手?
怕不是蝙蝠侠提前准备好的后手吧?
叶晓就是另一个世界的蝙蝠侠!
只是狂笑没想明白,另一个自己是从哪个犄角旮旯里找来的叶晓?
他在脱离巴巴托斯视线,私底下活动的时候,不说逛遍了每个宇宙,五十二个主宇宙他都去了一遍,一些没计算在内的宇宙,他也去了,得出了一个结论。
往上追溯,每个宇宙发生的故事都大同小异,似乎被设定好了一样,底层框架是一样的,只是填充物变了一变。
一些人物的故事背景,发生了变化,但故事,还是那个故事!
叶晓是蝙蝠侠的话,和他同来的帮手,八成就是叶晓所在世界正义联盟的成员。
就是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故事,似乎脱离了主线,变的让狂笑看不懂。
不过也无所谓了,不管叶晓他们是哪个世界里的正义联盟,对狂笑来说,都算不上是什么威胁,为了对付叶晓等人,他专门找来了一个强力的帮手。
等帮手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力量,将再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他前进的脚步!
至于自己的话,呵,反正是一个分身,就是专门用来搞破坏吸引注意力的,死不死的,没什么所谓。
外面的天逐渐暗了下来,小丑拿着汤匙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整个水潭里的液体,都被狂笑用罐子装了起来,放进了自己的腰带。
似乎是知道外面已经天黑了,狂笑招呼着小丑一起离开:“走吧,夜晚的狂欢就要开始了!”
“哈哈,我已经迫不及待了!”小丑神经质的笑着,像抱着宠物一样,将汤匙紧紧的搂在怀里,和汤匙小声的说着悄悄话,“汤匙先生,你说,会是哪个超级英雄多管闲事呢?”
蝙蝠侠离开了自己守护的哥谭,但哥谭并不是只有蝙蝠侠一个超级英雄。
小丑很喜欢“超级英雄”这个称呼,超级英雄们都是一群可爱的人,虽然他们总是爱管闲事,但他们真是太善良了,哭死,知道有些人没地方住,专门给他们找居住的地方。
虽然房间有些小,但一日三餐都管,还可以遮风挡雨,比流浪汉们生活的环境好多了好么,还有什么可抱怨的?
哦,你说他们打伤了你?
该!谁让你反抗的?
就像我,除了一个月中偶尔的那么几天,其它哪次我反抗了?
面对咸鱼,任人摆布的我,蝙蝠侠都不好意思下手!
嘻嘻,多学学,怎么让敌人对自己欲罢不能,是一个很深奥的话题,你们想要学我作死而不死,哈哈,没有别的捷径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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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地上一跪,抱着超级英雄的大腿哭诉几声,说的自己越惨越好,评委们会为你转身的。
超级英雄一心软就会放过你,你就“回家”住几天,等休息够了再出来活动嘛。
不过不要占用我的房间啊,阿卡姆的床我睡习惯了,别的地方我睡不着。
“叽叽叽……”
老鼠们一点都不怕看到生人,它们吃尸体吃习惯了,闻到人类身上的味道,就有进食的欲望。
肉质鲜美不说,有的地方还会爆浆,那些白白胖胖的苍蝇过去体,别说,挺有嚼劲。
只是死人它们见的多了,还没死的人,它们还是头一回见。
身上没有奇怪的味道,也没有苍蝇过去体进进出出,哇,绝对的新鲜,要是不咬上几口,都对不住它拖家带口赶来开饭的消耗。
狂笑踩在老鼠的身上,像是在跳漫不经心的舞蹈,没有章法,没有美感可言,可他的落脚处,总有老鼠恰到好处的出现在他的脚底。
“吱——”
老鼠们发出惨叫,在下水道里作威作福,捡白食习惯了,都忘了行走直立猿的恐怖。
死了的直立猿可以任由它们摆布,可活着的直立猿,没几个会喜欢它们的,见到它们的第一想法,就是喂给猫。
猫没有,有的只是一个个比它们身体还大的脚印。
每一个脚印,都能带走它们之一的生命!
“噗叽!”
一个肥硕,比较贪吃的老鼠,被狂笑一脚踩爆,眼睛正好落入了一个张嘴欲咬狂笑的同类嘴里。
下意识的吞咽了下去,血肉的味道,刺激到了同类的神经。
它可不管是不是同类的,只要是血肉,都在它的食谱里。
被踩爆的肥硕老鼠,成了同类们嘴里的口粮。
但显然,它的这点血肉,还不够同类们塞牙缝的,于是后者又盯上了两个直立猿。
狂笑和小丑在前面走着,老鼠们在后面跟着,每一只被狂笑踩死的老鼠,都成了老鼠大军的口粮。
叽叽喳喳的声音,吓跑了在下水道里讨生活的其它物种,却吸引来了更多的老鼠。
像是滚雪球般,跟在两人身后的老鼠也越来越多。
它们的眼睛不知何时变的通红嗜血……
混乱的风,还是降临到了哥谭,一些单打独斗的在白天就出了城,去找死,或去寻找可能存在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