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月无所谓的耸耸肩:“又不是亲的,而且现在不是很流行姐弟恋嘛。”
“我也不想找他,可是现在想找对象了,可又没合适的,你说怎么办?”
洛倾城心里有些乱,说实话他对李星月没有什么感情,感觉倒是有一点,也只是因为之前李星月亲过她,也摸过她。
因为她是第一次经历这些,所以导致她心里经常不自主的会想到那天的场景,但矛盾的是李星月和她心里的理想型完全不符。
若不是有这些接触,她断然是不会对李星月有一分一毫的感觉!
不过刚才听了血月这么一说,她想了想,好像自己是有点多想了,那次只是个意外而已。
要是换作正常女人,即便是亲了那也没太大关系,喜欢就是喜欢,但不喜欢那就是不喜欢。
自己扪心自问对李星月确实没多大感觉,那就没必要以后一直去想了,他完全不是自己想要的那种男人。
想到这,洛倾城长舒了一口气,经过了刚才的思想斗争之后,她想开了很多,也想清楚了。
“我觉得挺好,你要是喜欢,那你俩可以在一起试试看。”
血月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她其实和洛倾城的想法有些类似,如果单看李星月的性格和外貌,那她肯定是看不上!
不过她转念一想,自己现在也没有喜欢的人,要是有还好说,可以直接追。
另外一点就是自己是丧尸,如果真的和别人在一起了总不可能一辈子都戴着假面具吧?
要是以真面目示人,她自信绝大部分男人肯定都会喜欢自己,可也很快就能认出自己是尸王。
到最后又有几个能接受呢?
所以她思来想去,感觉李星月这个二货愣头青好像是最合适不过的男朋友人选了。
纵使他有再多的缺点和不好,但有一点是这全天下的男人比不了的!
那就是他不怕自己!
要说奇葩,这家伙真算是头一个了,被她们几个咬了居然没有变丧尸,到最后还和他们成了朋友!
一个人类却和七个尸王称兄道弟,恐怕谁听了都不会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