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县人大主任杨发家

两会期间,徐勃作为大会主席团成员,参加了墨黑镇镇代表团的小组会议,作为县人大代表的墨黑镇世依村委会党总支书记柳长明提出了二个提案,要求划定和清理乡镇煤矿和村办煤矿存在经营权和收益权不清晰的问题,其次是解决环保污染的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不复杂,乡镇煤矿收益归属权和产权问题,从产权角度来说,乡镇煤矿在产权上应该属于乡镇所有制企业。其利益一部分用于维持煤矿自身的再生产,包括设备更新、安全设施投入。

利润分配主要涉及乡镇政府、煤矿职工和投资人(如果有外部投资)。当初办理乡镇煤矿的初衷就是乡镇政府可以将所得利润用于乡镇公共设施建设,如修建道路、学校、医院等,改善乡镇居民的生活条件。煤矿职工则通过工资、奖金等形式获取劳动报酬,投资人按照投资比例获取相应的分红。

村办煤矿从产权角度来说,村办煤矿的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其成立初衷是用经营收益壮大村集体经济,改善村民的民生情况。

例如用煤矿的收益来开发村里的其他产业,又或者是对村里的道路和农田水利设施进行基本改造。

利益分配主要面向村集体成员和煤矿工作人员。村集体成员可以通过分红的方式获得利益,如村集体按照村民委员会的人口或者按户分配煤矿收益。煤矿工作人员则获得工资和福利。同时,也会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村庄的公共事务,如建设文化活动中心、修缮村庄道路等。

但是现实却不是这样,首先是在一些历史遗留情况下,乡镇煤矿和村办煤矿的产权界定模糊。在煤矿创办初期,资金来源复杂,可能有集体资金,也有私人投资,又或者存在土地权益等方面的纠纷,导致在利益分配时出现争议。

其次是利益分配比例的清晰,乡镇政府和煤矿企业对于利润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和企业自身发展的比例目前没人清楚,很多人通过关系和其他手段承包了煤矿的经营权,承包者的承包费和煤矿的实际收益不成正比,

村办煤矿中,最应该获得收益权的村集体和村民大多数没有获得相应收益。反而是少数几个人获得了这份收益,从而实现了财富自由。

但是环境污染和耕地破坏却由村集体和村民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