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孚日城,恰好是那个特例。
经过河岸战争,以及再上溯几百年间,治权的反复易手,城中的人们,已经习惯了以语言和风俗来建构认同。
哪怕目前孚日城名义上的主人,洛林家族的领地,以赫尔曼高地语系为主。但由于洛林目前的亲法倾向,以及法洛兰在文化上的影响力与辐射,人们也就更倾向于法洛兰语,而歧视说外地方言的异乡人——
既包括说汉诺森方言的马夫,也包括说伊塔语的商人。
李维科的父亲其实就是汉诺森人,他跟着父亲沾染了相应的发声口癖,无论是赫尔曼语还是法洛兰语,都有着浓重的汉诺森口音。
为此,李维科小时候没少受到旁人的嘲笑,直到他把口音改到没有陌生人听出来为止。
这并不简单,即便在方言林立的赫尔曼境内,汉诺森的方言也是与亚琛和维恩差别最大的。
他也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外地人,在河岸战争中,他杀的赫尔曼人,乃至汉诺森雇佣兵可不少。
小主,
李维科以为自己已经放下了,直到今天听到黑袍人的评判,他才知道并没有。
粗鲁下流的脏话响彻酒馆,他狂怒着咆哮,一拳袭向黑袍人的面门。
他要把这混蛋的脑浆子都打出来。
然后,他渴望得到的那枚戒指,在李维科的视野中猛然变大,后发先至,锤在他的腮帮子上。
李维科只感到被一只发狂的蛮牛正面撞上,拼尽全力才没倒飞出去,还是失去平衡倒在地上。他摸摸右脸,上面几乎穿了个血洞,满嘴是血,忍痛吐出几颗烂牙。
“这怎么可能?!”
知道踢上铁板了,他半句废话不说,爬起来就要跑路。
“没让你走。”
黑袍人甫一开口,李维科便感到一丝凉意绕过自己的脖颈,多年的生死直觉让他迅速反应过来——
自己再走一步,真的会死。
“强取豪夺,没脸没皮,死到临头才想明白其中利害......有时候,我真怀疑你们汉诺森人,是不是都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李维科木然地看着黑袍人,讨饶的话堵在喉咙中,像是卡住的鱼刺,怎么也吐不出来,只能发出嗬嗬的嗓音。
血液从喉管的破损处渗出,死亡正在逼近。
黑袍人本想一招结果了他,瞟了一眼他身上的青色制服,却是灵光一闪,冒出一个想法,淡漠的脸上流露出玩味的笑容。
“就是这身青皮,给了你愚蠢的勇气?哼,孚日城,全是凡人,充满铜臭味的城市,也就只会搞这种可笑的花样了。”
“不过,算你今天走好运了,我今天心情好,而且正缺一个替我办事的本地人......刚才你说,你叫什么名字来着?阿什图·李维科是吧,自大贪心的汉诺森蠢驴,你就来当我在孚日城的第一个血仆吧。”
李维科流下疼痛的眼泪,拼了命地点头。他听不懂黑袍人的赫尔曼语,但他从黑袍人的表情神态中,看到了生的希望。
黑袍人轻柔地摘下戒指,用上面游隼的尖喙划破皮肤,将流出的鲜血抹在他的伤口处。说来也怪,他这一抹,李维科生命流逝的速度立刻缓慢了许多,只是意识越发模糊。
他浑浑噩噩地跟着黑袍人走出酒吧,去到记忆里不存在的地方。
然后李维科见识到了,此生未曾想象之物。
伴随着恐惧而来的,是油然而生的忠诚。无须黑袍人动手,李维科无师自通地下跪认主,就像多年之前他的祖先习惯的那样。
但正如黑袍人所言,他算是交上好运了。祖先们从血裔领主那领受的只有义务,而他献上忠诚,领受的是超越凡人的恩赐。
这个过程既漫长又短暂,其中还发生了与柯林决斗落败的插曲,但那已经无所谓了。
在惨绝人寰的拔升过程中,他付出的代价远比那场决斗惨重。他自甘为奴仆,同时翻身做主。
恩赐的最后一步恰在决斗两日后完成。狂喜激动的李维科,迫不及待地归往治安卫所,想将柯林生生切成碎块,以报当日忤逆之仇,却大失所望地得到柯林失踪的消息。
拿他的下属泄愤并不能让李维科满意。他最渴望的是亲手奉还。而现在,那个失踪的人,他以为早已死去的仇敌,正活生生地站在他面前。
无需多言,他们彼此心照不宣,决斗宣言已经默示完成。
这一次,只有一个人能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