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涟顿时火冒三丈,把他骂了个狗血淋头。
“没有少爷命,还想当少爷,我的钱都是辛辛苦苦挣来的,你倒好,嘴皮子一开一合就要借 10 万,当我是摇钱树啊?”
他还气冲冲地说:“那么缺钱,怎么不找个有钱的雄虫?反正早晚你都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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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沉默片刻,挂断了电话。
再半个月后,胡涟就听说了姜星越找了个F级雄虫。
他听说过那只雄虫,可以说除了脸,一无是处!
“你怎么想的?你脑子被驴吃了吗?” 胡涟恨不得把他脑袋里装的水都摇出来。
姜星越一脸奇怪地反问他:
“不是学长你说过,如果未来能和雄虫结婚,最好找一个低阶的雄虫。
因为能当雌君,而且要找一个长得好看的。
你说你看到哈伦阁下那张脸就想吐。
阎墨阁下虽然没有很多钱,但是他长得特别好看。
而且,他也愿意把引导虫的钱留给我买武器,他真的是个很好的雄虫。”
“而且,我跟踪过阎墨阁下两天,感觉他似乎和别的雄虫不一样。”
胡涟闻言,沉默不语。
他的确说过这些话。
不过,他也说过低阶雄虫都是混吃等死的垃圾,没钱没权也就算了,连精神安抚都做不到,还不如找个贵族雄虫,至少吃喝不愁。
感情,这小子不是不听他的话,而是专捡想听的听!
不过,这臭小子运气倒挺好,一路顺风顺水地长大,找的雄虫虽说看着难堪大用,但起码比其他雄虫顺眼。
现在荣辉会失败了,他也沦为了丧家之犬,对方现在应该跟雄主在好好生活吧。
胡涟心想,要他说,非要去参军干什么,他雌父都死了那么多年,就算现在去捡尸,也早都化成灰了,还不如老老实实毕业后在罗德市找份工作。
要是有选择,好想回到小时候。
胡涟突然惊觉。
一路走来,他最幸福的时候,是姜星越雌父还活着时候。
那时,他每天坐在房顶上,看着那间小小的屋子,仿佛自己也在其中生活着。
镜面影像至此定格,胡涟仿若从一场冗长的大梦中骤然苏醒,抬眼对上了雄虫那双似笑非笑的殷红色眼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