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开到河边后,警员们下了车,步行通过用木板临时搭建的桥。
梁队长一行人进了农家乐,和华清寒暄了几句话,华清把手枪交给了他。
梁队长看了看手枪,转身对吴老三说道:
“你真是好大的胆子,私藏枪支可是重罪。”
吴老三大喊冤枉:
“这枪不是我的,是田老狗嫁祸于我。”
梁队长冷笑了几声:
“这里这么多双眼睛,是不是冤枉你,一问便知。”
他挥了挥手:
“都带走吧。”
吴老三等人被带上手铐,押走了。
审讯室的白炽灯照得人发晕。
梁队长盯着桌上摆着的五四式手枪,枪管内侧的编号清晰可见,正是五年前训练营地哨兵被抢的那把。
“别耗了,说说怎么搞到的这把枪吧。”他敲了敲桌子,笔尖在笔录纸上划出一道墨痕:
“想不起来也没事,我们这里有大记忆恢复术。”
吴老三心虚地开口:
“半年前,我在小树林里捡的……”
梁队长一听此话,双臂抱胸,一脸嘲讽地看着他:
“看来你不老实。”
一天后,伤痕累累,精神萎靡的吴老三终于如实交待,声音哑得像含着沙砾:
“枪是我抢的。”
“五年前八月初三,我躲在芦苇荡里,等哨兵换岗时……”
法院判决下来那天,秋阳正浓。
吴老三站在被告席上,听见法官念到“犯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时,整个人瘫在了椅子上。
吴老二这些日子,烦躁的很,大哥的事还没有摆平,小弟又犯了事,真是按倒葫芦起了瓢。
而且小弟的事,是陈年重案要案,没有操作的空间。
吴老二打听到主审自己哥哥的法官叫罗祥,正好是自己的高中同学。
他定了一个包间,请罗祥吃饭。
两人推杯换盏,不多时,都有了醉意。